精准医学临床研究中心违规处理办法
发布单位: 湖州市大健康实验室平台 / 阅读:613 次 / 2023/3/16 8:42:25 / 附件:9 精准医学临床研究中心违规处理办法.doc
(一)A类违规情况
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,扣信用分20分,公示处罚通知并封禁该生进入实验室及仪器使用权限两周:
1. 违反安全管理条例;
2. 擅自修改、删除仪器刷卡系统相关程序;
3. 盗用他人账户使用仪器;
4. 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实验物品;
5. 未经允许将实验室财产带出实验室;
6. 蓄意破坏公共财物;
7. 擅自带非本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中心;
8. 存在违规行为但在调查过程中拒不承认;
9. 盗用或删除、修改他人存在实验仪器电脑中的实验数据;
10. 其他严重违规行为。
(二)B类违规情况:
违规1次给予警告,扣信用分5分;违规2次实验室管理系统通报;违规累计3次或3种,封禁该人员进入实验室及仪器使用权限一周;违规累计5次或5种,封禁该人员进入实验室及仪器使用权限两周。
1. 未佩戴有效准入证,或将自己准入证借给实验室他人使用;
2. 非危急情况打开安全通道进行通行;
3. 无授权独立操作资格,使用仪器;
4. 擅自使用已标注暂停使用的仪器;
5. 未经许可,随意挪动仪器设备;
6. 未经申请,自行改变实验仪器固定参数;
7. 使用未格式化存储设备(U盘或移动硬盘等)拷贝数据;
8. 预约使用仪器临时取消(离预约时间1小时内),超过预约开始时间半小时仍未到达并未告知实验室老师,或预约未使用;
9. 仪器使用中出现问题,未及时报告擅自处理或隐瞒不报;
10. 用完显微镜未将灯旋钮旋至最低;
11. 需关机仪器使用完未按要求关闭仪器、共享仪器使用完未刷卡下机;
12. 戴手套随意触摸洁净区域,或在办公区域放置实验用品和已使用手套,导致仪器或洁净区域被污染;
13. 进入净化级仪器室,未按规定穿鞋套或更换拖鞋者;
14. 将实验动物带入公共实验室,或放置实验动物在动物处理间过夜;
15. 在实验室内饮食、吸烟、或把食物带进实验室;
16. 在细胞间内,未穿工作服、放置细胞在培养箱内长时间未处理导致细胞霉变、擅自打开实验室窗户等行为;
17. 做完实验后未将其使用过的仪器、工作台面及场地打扫干净者;
18. 占用流动工作台位和办公座位;
19. 其它影响实验室正常运行和干扰他人实验的行为。